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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下调20类药品最高零售限价 平均降幅15%

来源:中国新闻网发布时间:2013-08-07 10:00:08编辑:佚名

中新社北京1月8日电(记者 周锐)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8日召开新闻通气会称,该机构已于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从2013年2月1日起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共涉及20类药品,400多个品种、700多个代表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5%,其中高价药品平均降幅达到20%。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药价能够进一步减轻民众的用药负担。据简单测算,一种治疗老年痴呆的常用药,经价格调整后,患者平均每天用药的花费能减少12.8元人民币。另一种治疗乙肝的药品,经调整后,患者一个疗程可减负700多元。

这位负责人表示,在为民众减负的同时,此次调整也加强了对低价药品的价格扶持。特别是对临床短缺的低价药品,发改委在开展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和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了价格,以鼓励低价药的生产供应,满足临床需要。

据了解,自中国国家发改委对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实施零售最高限价管理来,官方已对药价进行了三轮集中调整。第一轮全面调整发生在2001年到2003年、第二轮是2006年到2007年、第三轮调整从2011年开始并延续至今。

上述负责人介绍说,本批调价的化学药品,与2011至今已分四批调整的抗生素、循环、神经、激素、消化、抗肿瘤、免疫和血液8类药品,属于同一轮次调价品种,大部分属于临床常用药品。国家降低这些药品的价格,可以有效减轻患者负担。对于常年用药、治疗慢性病的患者来说,降价的感觉将较为突出。

这位负责人透露,在本次调整后,中国本轮对化学药品价格的调整已经完成。未来,官方将考虑调整中成药价格,方法和化学药品价格调整方法大致保持一致,但也会考虑到中成药的特点。(完)

(原标题:中国下调20类化学药品价格 平均降幅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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